广泛性焦虑障碍诊断标准 (DSM-5)
A. 在至少6个月的多数日子里,对诸多事件或活动(例如工作或学校表现),表现出过分的焦虑和担心(焦虑性期待)。
B. 个体难以控制这种担心。
C. 这种焦虑和担心与下列6种症状中的至少3种有关(在过去6个月中,至少一些症状在多数日子里存在)。(注:儿童只需1项)
坐立不安或感到激动或紧张。
易疲倦。
注意力难以集中或头脑一片空白。
易怒。
肌肉紧张。
睡眠障碍(难以入睡或保持睡眠状态,或休息不充分、质量不满意的睡眠)。
D. 这种焦虑、担心或躯体症状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E.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
F.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更好地解释(如,惊恐障碍中的焦虑或担心发生惊恐发作,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中的负性评价,强迫症中的被污染或其他强迫思维,分离焦虑障碍中的与依恋对象的离别,创伤后应激障碍中的创伤性事件的提示物,神经性厌食症中的体重增加,躯体症状障碍中的躯体不适,躯体变形障碍中的感到外貌存在瑕疵,疾病焦虑障碍中的感到有严重疾病,精神分裂症或妄想信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