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焦虑障碍诊断标准(DSM-5)
A. 个体与其依恋对象离别时,会产生与其发育阶段不相称的、过度的害怕或焦虑,至少符合以下表现中的3项:
1. 当预期或经历与家庭或与主要依恋对象离别时,产生反复的、过度的痛苦。
2. 持续、过度地担心会失去主要依恋对象,或担心他们可能受到诸如疾病、伤痛、灾难或死亡的伤害。
3. 持续、过度地担心会经历导致与主要依恋对象离别的不幸事件(如走失、被绑架、事故、生病)。
4. 因害怕离别,持续表现出不愿或拒绝出门、离家、去上学、去工作或去其他地方。
5. 持续、过度地害怕或不愿独处或不愿在家或其他场所与主要依恋对象不在一起。
6. 持续地不愿或拒绝在家以外的地方睡觉或不愿在家或其主要依恋对象不在身边时睡觉。
7. 反复做内容与离别有关的噩梦。
8. 当与主要依恋对象离别或预期离别时,反复抱怨躯体症状(如头痛、胃痛、恶心、呕吐)。
B. 此种害怕、焦虑或回避是持续性的,儿童和青少年至少持续4周,成人则至少持续6个月。
C. 此种障碍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学业、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D.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更好地解释,例如,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中的因不愿过度改变而导致拒绝离家,精神病性障碍中的因妄想或幻觉而忧虑分离,广场恐惧症中的因没有一个信任的同伴陪伴而拒绝出门,广泛性焦虑障碍中的担心疾病或伤害会降临到重要他人身上,疾病焦虑障碍中的担心会患病。
文章来源:上海乐天心理咨询中心 编辑:孙晓平